在期貨交易中大多數(shù)投資者都經(jīng)常會聽到“撮合成交”,那么期貨中撮合成交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原則呢?下面來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撮合成交:是指買賣雙方分別在交易市場上委托購買定單和銷售定單,然后交易市場按照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雙方成交價格并相應地形成電子合同,合同到期未平倉時按照交易定單指定的交割倉庫進行實物交割的交易方式。
撮合成交的原則分別有: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下面通過螺紋鋼的例子來給大家講解一下。
假設投資者甲準備以3999元/噸的價格買入螺紋鋼2201合約100手,同時又有投資者乙想要以4000元/噸的價格賣出螺紋鋼2201合約200手,此時這兩條交易指令都被輸入計算機中,在行情軟件中顯示出來,但是賣價是比買價高的,所以是無法成交的。
而另一投資者丙看到行情時認為3999元/噸的螺紋鋼價格是比較高的,覺得在這個價格賣出螺紋鋼一定會盈利,所以丙立即填寫指令單即在4000元/噸的價格下賣出200手螺紋鋼,當該指令被輸入計算機后,丙的賣價與甲的買價是一樣的,則他們的指令單是可以立即成交的,這就是所謂的撮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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